港鐵站內貼標語判罰款 曾健成不服提上訴

作者:Helena 时间:2019-03-30 09:09:04 標籤: 分類:

港鐵站內貼標語判罰款曾健成不服提上訴

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阿牛)前年4月8日在港鐵旺角站抗議加價時,在站內牆壁貼上逾20張示威標語貼紙,其後被觀塘法院裁定違反《港鐵附例》罪成,被罰款5000港元。他不服定罪,今日(19日)往高等法院上訴,引用區議員方國珊在立法會展示標語被法庭定罪一案的終審判決,質疑禁止在港鐵站張貼標語的《港鐵附例》違憲,法官押後宣判。

曾健成的律師稱,曾當日隻是針對港鐵加價的議題在港鐵站張貼標語,沒有阻礙通道或滋擾港鐵乘客。而終院在方國珊的案件,立法會行政指令禁止在公眾席上展示任何標誌或標語,有其立法目的,對言論自由施加的限製是相稱的;但本案所涉及的《港鐵附例》,法例沒有交代其立法目的,港鐵也沒有傳召證人解釋其立法目的,有關附例卻賦予港鐵不受約束的酌情權,要申請獲批才可在港鐵站內張貼標語,是將物業權淩駕在人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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