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連開罰單 “虧損王”浙商財險被罰202萬變身“罰金王”

作者:STACY 时间:2019-03-29 10:17:49 標籤: 分類:

嚴監管態勢持續。

1月16日,因股東違規代持,保監會分別撤銷了利安人壽和長安責任險的注冊資本批複。2018年伊始,保監會已開出四張罰單一張監管函,涉及公司包括浙商財險、長城人壽、交銀康聯、農銀人壽及安盛天平。

另據界麵新聞統計,2017年保監會共開出了48張罰單、39張監管函,加上全國各地保險監管機構,全年下發的罰單和監管函破新記錄。

根據保監會1月16日發布的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京民終270號】,長安責任險股東泰山金建擔保有限公司在2012年增資申請中,違規代持股份,以非自有資金出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保監會決定撤銷2012年6月29日作出的《關於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批複》(保監發改〔2012〕733號)中泰山金建擔保有限公司增資長安責任險1.05億股的許可。

除長安責任險外,根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7〕蘇民終66號),利安人壽股東雨潤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在2015年11月增資申請中,違規代持股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保監會決定撤銷2015年12月23日作出的《關於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批複》(保監許可〔2015〕1260號)中雨潤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增資入股利安人壽的許可。此前,保監會曾撤銷昆侖健康有關股東和注冊資本變更的行政許可,依法處置相關投資人違規取得的股權。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曾被稱為財險“虧損王”的浙商財險受累於“僑興債”事件,被保監會罰款總計202萬元,並被暫停接受保證保險新業務1年。根據近日保監會官網對外披露,浙商財險因在承保“僑興債”保證保險業務時,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等原因被罰121萬元,並被責令停止接受保證保險新業務共1年,而高秉學、餘斌、羅小玲等9名相關負責人被罰81萬元,其中時任浙商財險總經理金武被撤銷其任職資格。

保監會連開罰單“虧損王”浙商財險被罰202萬變身“罰金王”

其他三家接到罰單的保險公司分別是長城人壽、交銀康聯、農銀人壽,三家公司均因產品現金價值計算不合理,違反了一般的精算原理,總精算師分別被罰1萬,並被禁止6個月內申報新產品。2018年第一張監管函則落在安盛天平頭上,主要是針對現場檢查存在的電話銷售及網絡銷售行為不符合規定、特殊賠案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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