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的旺角暴亂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5人,被控煽惑暴動、暴動等6罪,控方今早(19日)在高等法院,傳召多名當日警方在砵蘭街防線推進時遭群眾用磚頭等雜物擲中的警員作供。
在2016年2月9日凌晨到山東街砵蘭街交界當值的東九龍衝鋒隊2隊隊員徐建豪供稱,約凌晨1時45分他跟隨在山東街防線警員沿砵蘭街向亞皆老街推進,他非站在最前排,但見到有群眾向警員叫囂及掟雜物,推進不久他即被人用磚頭打中頭盔的面罩左邊,他形容其衝力大,並打中其嘴唇,「令我暈一暈」,其後發現上下唇均有1厘米傷痕及流血,他及後報告警長並往廣華醫院接受治療獲兩日病假。
控方播出當時警方防線向亞皆老街推進而群眾衝向防線片段,徐在片段中認不到自己且見不到磚頭擲中他,但確認在片段中途已被磚頭擲中。辯方指,片段中不見有人掟磚,只見到有人擲膠樽。徐稱,他從片段中亦不能確認拍攝到的物品有否磚頭,但記得確有人掟磚且不只一次。法官稱,聽到片段中有警員以擴音器呼籲群眾:「唔好掟石頭!」徐確認有此事。
西九龍警區衝鋒隊隊員邱龍杰供稱,2016年2月9日凌晨1時50分到山東街砵蘭街交界加入警方防線。他當時穿便衣並在防線推進時已見到群眾中有人手持木棍、石頭及玻璃樽等武器,且有人掟雜物。他被雜物擊中致雙腿膝頭及右前小腿受傷。
邱稱行至亞皆老街才發現傷勢,但他一直沒離開防線並繼續參與警方推進,至早上6時才向上司報告傷勢,並到醫院接受治療且獲2天病假。邱指,在砵蘭街被雜物擲中後的推進,沒再被擲中。辯方指,邱受傷後是否因傷勢輕微所以至早上6時才報告。邱否認並稱:「我忍痛啫!」
西九龍機動部隊警署警長吳志偉供稱,他於2月9日凌晨12時45分奉命到砵蘭街並向莫慶榮警司報到。吳站在警方防線後方及莫警司身旁,他其後被群眾擲磚頭並擲中右頸倒地且失去知覺,獲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期間他才清醒,早上7時45分他再返到奶路臣街及花園街交界向莫警司報到繼續執勤。
控方亦向陪審團呈上在案發現場一帶發現的部分物品,當中包括由黃台仰租用的白色輕型貨車發現的物品。警方於砵蘭街一帶發現多個盾牌等並呈上檢取到的6個盾牌及盔甲。在貨車上除發現黃台仰的駕駛執照及他於維景灣畔私人會所的會員證外,亦發現透明眼罩、鹽水溶液及本土民主前線的旗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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