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呃老婦積蓄 跌錢黨2人組囚10至16個月

日期:2021-09-14 作者:SABRINA

涉呃老婦積蓄 跌錢黨2人組囚10至16個月

男保安員疑夥同內地雙程漢合組中港「跌錢黨」,去年7月在天水圍一帶涉嫌進行街頭行騙,圖取去一名89歲婆婆的3000多港元積蓄,終遭埋伏的警員拘捕。持雙程證來港、報稱無業的63歲首被告陳衛斌,以及持香港身份證、報稱保安的60歲次被告徐柳旺,今(27日)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兩項盜竊罪。首被告判囚16個月,次被告判囚10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案件情節近乎搶劫,兩被告又以長者為目標,合謀犯事,而首被告來港後翌日便犯案,認為他專程來港犯案,以上同是案中加刑因素。

求情指首被告在內地曾任職國營船廠,其後退休,依靠微薄退休金生活,而其妻又因交通意外需截肢,被告並有高血壓及糖尿病,及被診斷懷疑患上肺癌,需錢買藥才犯案。法官聽罷則指他到港後一天便犯案,質疑被告為何選擇要到港犯案,辯方指這沒有藉口辯解,但重申被告是為了要錢買藥才犯事。

辯方指港人次被告為夜更保安員,其子患日本腦炎,而不能工作,暫由親友看顧。而次被告在案發當天本應首被告邀約往飲茶,惟見面後,首被告卻要求他一同犯事,次被告因不知如何拒絕,及後亦被拘捕。法官質疑被告任職保安,職責便是維持秩序,卻不懂如何拒絕犯罪?辯方解釋因兩名被告在家鄉相識已久,重申次被告已後悔。

法官亦留意到案中受害者為長者,質疑被告專找沒有抵抗能力的長者埋手,辯方指首被告只是向長者攀談,向這些容易得手的目標索取金錢,並沒有使用恐嚇或暴力。

案情指去年7月13日,事主黃天曹(80歲)剛從銀行取出5500港元後,一名男子隨即上前指黃拿了他的錢,並帶黃到後樓梯,這時又出現另一名男子。兩男隨即搜黃身,把黃褲袋內的6100港元拿走才放黃離去。黃回家告訴家人報警,他之後認出首被告為其中一男子。

同月17日,另一事主張惠珍(89歲)於銀行提取2565港元放入袋中,突然首被告跪在她面前,稱拾到錢及提議分錢,於是帶張到一後樓梯。這時,次被告出現指張拾到他的錢,並搜查張的袋及拿走3000多元現金。張拒絕離去,適時有警員截停並拘捕兩被告。警方在首被告身上搜出多疊分別以大面額港幣包着的1元人民幣。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與次被告騙錢,因要錢醫病;次被告則指知道首被告欲在港「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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